商標保護期限及續展
世界貿易組織規定注冊商標保護期應不少于7年,而續展次數應為無限。即商標所有權人有權無條件地續展。這樣在事實上使商標權的保護期與版權、專利權的極不相同。版權與專利權的保護期是法定的有效限期,一般在有限的時間期滿后便不再享受保護,即便進入公共領域,任何人均可免費使用而不構成侵權。例如版權保護期一般為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后50年,盡管此期限不短,但畢竟是有限制的,作者去逝后50年屆滿,則其作品不再受保護。然而,商標權則不同,雖然首期的保護期才7年,顯然時間較短,可商標所有權人在履行一定的法定程序后可以無限期地、多次對其商標的保護期進行續展。在此情況下,商標的保護期又顯示出其不確定的特征,它可能因權利人在首期屆滿后沒有續展而自動失去了其注冊商標的保護,也有可能無數次地續展,從而獲得數十年、上百年甚至更長的保護期。因此,商標權的保護期首期為7年,而實際保護期卻不定。
不過,應注意的是,各國對于商標權的續展都規定了應符合一定的條件方可辦理。在《知識產權協定》中沒有規定必須滿足什么條件才能續展,一般認為至少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符合使用要求,在3年時間中不存在連續不使用的情況。
(二)獲準注冊的標記沒有變為該類商品或服務的通用稱呼或標識。因為一旦成了該類商品或服務的通常稱呼,便失去了商標的專有權的意義。
(三)按照《商標法》的具體要求合法地使用注冊商標。
(四)按規定的時間,在商標保護期屆滿前的一定時間內辦理續展手續。
不過,應注意的是,各國對于商標權的續展都規定了應符合一定的條件方可辦理。在《知識產權協定》中沒有規定必須滿足什么條件才能續展,一般認為至少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符合使用要求,在3年時間中不存在連續不使用的情況。
(二)獲準注冊的標記沒有變為該類商品或服務的通用稱呼或標識。因為一旦成了該類商品或服務的通常稱呼,便失去了商標的專有權的意義。
(三)按照《商標法》的具體要求合法地使用注冊商標。
(四)按規定的時間,在商標保護期屆滿前的一定時間內辦理續展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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